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欢迎您!

  • 0769-38996038
  • 13926134631( 薛小姐 )
  • victor@chinaunipak.com

联系瑜利

电  话:13926134631
邮  编:528203
邮  箱:victor@chinaunipak.com
地  址:东莞市塘厦镇林村鲤牙塘二区4路143号

有关瑜利包装专属图片的律师声明

发布时间:2016-05-12

   四川西华律师事务所邓宜容律师受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及旗下网络推广部委托,就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合作网站上发表的图片被侵权一事发表如下声明:
 
  近年来,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网络推广部一直致力复合类软包装产品、前瞻性软包装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工作,开发出了大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该类产品主要用于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合作网站销售产品之用。此类图片在瑜利包装有限公司相关网站上除标有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专属水印外, 同时标有“本图片为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欢迎举报”字样。上述图片的著作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双边协议的保护。 
 
  对于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及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合作伙伴,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授权其使用上述图片,并可以使用自身水印标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作为以上产品的原创者, 对以上图片同样享有著作权。 
 
  目前,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发现一些做包装类网站曾经或正在非法使用上述图片。 有些网站经过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告知并主张权利后,能够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对此,本律师表示感谢!但仍有个别网站以各种理由拒绝停止侵权行为。对于目前侵权人提出的主要理由,本律师声明如下:
 
1、对于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有版权要求的图片,侵权人获得的网站不论从域名上判断是否与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有关,均属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授权使用图片并允许不使用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标记的合作网站,无权转让该图片的使用权。任何从以上网站获得的图片,同样属于侵犯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版权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于个别侵权人要求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提供有关部门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明的要求,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该要求不具备法律依据。著作权的产生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著作权人只要能够证明自己是该图片的原创者即可享受法律对著作权人的保护。 
 
4、对于国内同行将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的图片擅自放到自己网站作为商业用途, 尤其是有些侵权人还将图片打上自己标记、甚至将图片原有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专用吊牌抹掉的行为,都不影响侵权行为的成立,甚至说,侵权性质更为恶劣,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将运用法律武器予以坚决打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对于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履行了告知义务并提出版权要求后仍然不停止侵权行为的,将通过法律手段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将要求要求在公开场合赔礼道歉,同时将在自有网站及公众信息平台上公布侵权网站的名称,以正视听。 
 
6、希望包装类同行尊重东莞市瑜利包装用品有限公司的知识产权,将精力用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上来,用真正属于自己的图片赢得客户,共同促进中国包装事业的发展!
 
 
  特此声明
 

                                              四川西华律师事务所
 
                                                    邓宜容律师
 
                                                        2014年3月21日

咨询

电话

咨询热线

0769-38996038

24小时热线

13926134631

微信

公司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

留言

在线留言
您的称呼: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